漯河市召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会议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7 14:06:41 阅读:5 次

2019年4 月 17日上午9时,漯河市政府在政府第二会议室召开漯河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及动员会。部署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市民政局局长长戴友良主持会议、副局长刘永杰宣读漯河市六家单位印发的《漯河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刘耀伟副秘书长受李军信副市长委托到会做重要讲话。

    参加会议的有:漯河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六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民族宗教局、市邮电局等地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专家组成员;各县区、漯河经济开发区、示范区、西城区主管地名工作的副县(区)长;各县区民政局、功能区分管领导、地名办主任(股长);漯河日报,漯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61人参加会议。

会议下发了《漯河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漯民文〔2019〕49号),明确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各单位工作任务、清理整治的对象和重点、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制定下发了《漯河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台帐》,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提出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阶段要完成的任务,成立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专家组下发《漯河市不规范地名统计表》,建立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组会议制度,按方案稳步推进。

   最后刘耀伟副秘书长强调: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期间,对民政工作又作出了重要指示,他指出,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地名工作作为一项很广泛的社会公共服务,载承着历史与未来的文化脉络,记载着现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履历记录,通过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活动,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不规范地名的产生和使用,提升地名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机遇。此次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是国家和省、市、县(区)几个层面,多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赋予地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把握基本要求,扎实推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中要坚持严格标准与审慎稳妥相结合,要明确清理整治的对象:1.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同名重意”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重点是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2.对使用环节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清理整治,重点为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广告牌、公共车辆上站点语音播报、公共地图、互联网地图、公共标志牌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3.严格标准和程序,制定好应急预案,地名变更过程中不增加费用。在命名更名工作中,坚持工作程序规范、充分征求意见、科学命名更名、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妥善做好所涉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信息变更,尽量降低地名更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4.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活动中,各县区、各部门要注重挖掘和保护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优先保留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名。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取得实效。此次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牵涉部门多、任务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筹推进。1.认真动员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归属,有效履行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互联网、报刊媒体等平台加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为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强力支撑,为全市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2.全面摸底排查。深入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落,确保排查工作不落下一个村落、一间门店、一条道路、一个标志。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数据库搜集、民间征集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细致全面,没有遗漏。3.依法规范处理。对列入清理整治清单的不规范地名,分门别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确定处理时限,进行标准化处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不规范地名清单及时清理。政府通过网站和社会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命名更名情况,引导人民群众接受和使用标准地名。

四是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开展这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既要大力整治现有“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也要健全完善地名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使用新的不规范地名。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有序清理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户外标牌广告、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公共交通车上站点语音播报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标准地名公共服务,妥善处理因地名变更导致各类地名地址信息的变更维护工作。建立市县区,各部门联合管理制约机制,使用名称前,要与地名主管部门及时沟通,要把地名管理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大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把关力度,防止随意命名更名,规范地名使用和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产生新的不规范地名。积极创建地名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相关部门或单位在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邮政快递业务、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地图编制等工作中及时获取标准地名信息。加大对居民区、建筑物、道路、台、站、港、场等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核把关,完善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和风险评估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